三、加強民主集中制建設,改進完善干部工作
針對巡視組反饋的執(zhí)行民主集中制和干部選拔任用方面的問題,貫徹黨要管黨、從嚴治黨方針和從嚴管理干部要求,重點做好兩方面工作:
(一)認真整改突出問題。針對選人用人上堅持民主集中制不夠的問題,把民主集中制原則貫穿干部選拔任用全過程。以貫徹執(zhí)行中央新修訂的《干部選拔任用條例》為契機,明確規(guī)定干部選拔任用動議、提出選拔任用工作方案、確定考察對象、研究擬任人選必須經黨組成員充分醞釀。把機關處級干部任免上收部黨組統(tǒng)一管理,強化部黨組對干部工作的集中統(tǒng)一領導和把關責任,切實把黨管干部原則貫徹落實好。
針對干部選拔任用方式方法設置不夠科學的問題,進一步界定了推薦選拔和競爭性選拔各自適用的具體情形,不搞凡提必競。對司局級空缺職位有符合資格條件的合適人選,且各方面對人選意見比較集中的,不采取競爭方式選拔。對個別專業(yè)性較強的副司局級和機關正、副處長空缺職位,所在單位沒有合適人選或人選較多且意見不易集中的,可以適當開展競爭。保持競爭方式基本穩(wěn)定,防止變化過頻過快。
針對重要部門和關鍵崗位干部交流不夠的問題,修訂《部黨組關于領導干部交流工作暫行辦法》,進一步加大通過交流培養(yǎng)鍛煉干部、降低腐敗風險的工作力度。把從事行政審批、項目和資金管理、執(zhí)法督察、干部人事等工作的領導干部作為重點交流對象,明確各類干部的交流年限,健全交流工作機制,嚴肅交流工作紀律。
針對個別干部使用不當、標準不一的問題,在徹查真實情況、提出專項整改措施的基礎上,舉一反三、汲取教訓、引以為戒。明確規(guī)定,凡屬干部選拔任用事項必須在部黨組成員范圍內進行充分醞釀,必須嚴格按照《干部選拔任用條例》和《關于加強干部選拔任用工作監(jiān)督的意見》辦事。
針對存在超職數、超規(guī)格配備干部問題,結合中組部有關要求認真整改。把整改落實巡視檢查和今年3月按中組部統(tǒng)一部署自查出的超職數、超規(guī)格配備干部問題,逐一提出清理消化的具體措施,同時嚴禁以任何形式、任何理由超職數、超規(guī)格配備干部。
針對干部日常監(jiān)督管理不夠嚴格的問題,明確提出要嚴格執(zhí)行談心談話制度,嚴格執(zhí)行干部監(jiān)督工作制度,嚴格執(zhí)行干部任前核查制度。特別強調必須嚴格執(zhí)行領導干部個人有關事項報告制度,對不如實填報或隱瞞不報的,不得提拔任用。要求領導干部既要嚴于律己,又要加強對親屬和身邊工作人員的教育和約束。對巡視中發(fā)現的4名干部配偶從業(yè)情況逐一進行談話提醒,并全面摸底全體副處級以上干部配偶子女在國土資源相關中介行業(yè)組織就業(yè)情況,消除潛在廉政風險。
(二)著力形成長效機制。堅持把整改具體問題與加強制度建設緊密結合,著力構建有效管用、簡便易行的制度體系,確保干部隊伍建設目標更加明確、導向更加鮮明、制度更加科學。
制定《部黨組關于進一步加強干部隊伍建設的意見》,切實加強從嚴管理干部的整體制度設計。突出問題導向,把從根本上整改巡視反饋干部工作中存在的問題作為制度建設的重要內容,嚴格執(zhí)行黨的干部工作路線方針政策,認真貫徹黨管干部原則,始終堅持從嚴教育、選拔、管理、監(jiān)督干部,提升干部工作規(guī)范化、科學化水平。
制定《部黨組關于司局級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日??己撕途C合研判暫行辦法》,切實加強干部日??己撕途C合分析研判工作。結合年度考核和平時掌握的情況,對領導班子運行情況、工作實績、整體結構、優(yōu)化方向,對領導干部能力水平、履職成效、作風表現、廉潔自律等,及時跟蹤了解、分析研判、提出建議,作為領導班子建設和干部選拔任用、管理監(jiān)督的重要參考。
修訂部黨組《關于領導干部選拔任用暫行辦法》,嚴格按制度規(guī)定選人用人。把嚴格執(zhí)行民主集中制貫穿于干部選拔任用全過程,選拔任用動議、確定考察對象、研究擬任人選,必須經黨組成員充分醞釀。討論決定干部任免事項的黨組會,必須有三分之二以上黨組成員到會,并要保證與會黨組成員有足夠時間聽取情況介紹、充分發(fā)表意見。強化干部分類管理,注重統(tǒng)一培養(yǎng)使用機關司局、督察局、直屬單位優(yōu)秀年輕干部和正副司局級后備干部,合理使用各年齡段干部,從制度上和管理上加大干部交流融合力度,進一步消除土地、地礦板塊痕跡。
修訂部黨組《關于司局級領導班子和干部考核工作暫行辦法》、《國土資源部部屬單位績效管理暫行辦法》,完善領導班子和干部考核評價機制,加大工作實績、工作作風考核權重,促進領導班子和廣大干部盡職盡責保護國土資源、節(jié)約集約利用國土資源、盡心盡力維護群眾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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