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訪對象供圖
江蘇省沭陽縣村民楊廣棟,因當地警方誤錄身份信息,沒有違法記錄的他,卻要背負“犯罪前科”,已經長達8年。今天下午6時許,沭陽縣公安局一負責人證實此事,回應稱正在申請注銷,等待省公安廳答復。
楊廣棟告訴新京報記者,今年9月初,他去一家公司應聘,當地派出所驗身份證結果顯示,他存在犯罪前科,公司未錄用。
“這是第三次查出我有’前科’了,”楊廣棟說,2006年、2009年,他在入職前驗身份證時,均被查出“犯罪前科”的記錄,一次是“犯有拐賣婦女兒童罪”,“但我沒有任何違法記錄,也沒有進過看守所”。
楊廣棟事后向戶籍所在地——江蘇省沭陽縣茆圩鄉(xiāng)派出所詢問得知,發(fā)現是警方誤錄信息所致。“縣公安局說問題出在縣看守所?!睏顝V棟稱,公安局的人曾告訴他,2005年左右,與他同名同身份證號的另一位“楊廣棟”因拐賣婦女兒童被關在沭陽縣看守所。但此說法未得到警方證實。
新京報記者在一份當地派出所2014年9月13日開具的情況說明看到,“楊廣棟的相關違法犯罪前科是他人的,被誤錄入省公安廳大平臺中,正在申請注銷”。還說明還稱請相關公司正面對待,并注明此說明僅用于工作證明。
“公司看了證明后我才被錄用。”楊廣棟說,這已是派出所第三次開出此類證明。
今日19時許,沭陽縣公安局政治處主任鮑建東告訴記者,2006年楊廣棟反應此事后,公安局曾刪除過楊廣棟“犯罪記錄”,但2009年因公安系統(tǒng)平臺的問題,犯罪記錄再次出現,目前沭陽公安已經向江蘇省公安廳申請注銷,會盡快解決。(見習記者 程媛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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