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jiān)控拍到的事發(fā)當天的包來旭(資料圖)
浙江在線記者從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了解到,今天上午,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院長簽發(fā)的執(zhí)行死刑命令,依法對“7·5”公交車放火案罪犯包來旭驗明正身,押赴刑場執(zhí)行死刑。
2014年7月5日,下午5點03分,浙江杭州一輛載有80余名乘客車的7路公交車途經東坡路與慶春路交叉口時車內起火燃燒。事故造成30多人受傷,其中重傷20人,公交車被燒毀。
事后公安機關迅速查明,甘肅籍男子包來旭在公交車上點燃了天那水(香蕉水),導致慘劇發(fā)生。
在那起案件中,包來旭也受傷嚴重,全身燒傷面積達到95%以上,被送往醫(yī)院治療,公安機關也對其進行了監(jiān)視居住。
2015年1月19日,杭州市檢察院依法對包來旭以放火罪提起公訴。
2015年1月28日,包來旭涉嫌放火罪一案在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開庭審理。法庭上,包來旭承認了放火的犯罪事實,并稱日后將捐獻器官以求公眾諒解。
2015年2月12日,包來旭因犯放火罪,被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判處死刑,此后的10日內,包來旭未提出上訴。
2015年4月30日,包來旭被執(zhí)行死刑。(首席記者/施宇翔 編輯/沈正璽)
浙江在線記者從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了解到,今天上午,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院長簽發(fā)的執(zhí)行死刑命令,依法對“7·5”公交車放火案罪犯包來旭驗明正身,押赴刑場執(zhí)行死刑。
記者從杭州市公安局獲悉,經公安機關日夜奮戰(zhàn)、縝密偵查,7月5日發(fā)生在杭州的7路公交車放火嫌疑人身份已被確定,警方宣布該案告破。
4月30日,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院長簽發(fā)的執(zhí)行死刑命令,依法對公交車放火案罪犯包來旭驗明正身,押赴刑場執(zhí)行死刑。依法治國,簡單點說就是保障每個公民的合法權利,這其中當然也包括像包來旭這樣的“壞人”的權利。
目前,庭審已經結束,放火嫌疑人當庭認罪。
據浙江省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官方微博“杭法觀微”消息,上午九點整,杭州“7·5”公交車縱火案在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一號法庭正式開庭審理,被告人包來旭出庭受審。
公訴人首先宣讀了起訴書,包來旭對指控的放火罪并沒有異議。
杭州警方鎖定7.5杭州公交車縱火案嫌疑人為包來旭后,記者7月8日下午探訪位于甘肅省漳縣石川鄉(xiāng)虎龍口村羊眼溝社的包來旭的家。包來旭,男,1980年3月岀生,初中文化,漳縣石川鄉(xiāng)虎龍口村羊眼溝社人。
杭州警方鎖定7.5杭州公交車縱火案嫌疑人為包來旭后,記者7月8日下午探訪位于甘肅省漳縣石川鄉(xiāng)虎龍口村羊眼溝社的包來旭的家。包來旭,男,1980年3月岀生,初中文化,漳縣石川鄉(xiāng)虎龍口村羊眼溝社人。
新京報記者了解到,直至案發(fā),包來旭共在義烏3家紙業(yè)公司上班,并成為了當地紙業(yè)圈子公認的叉車技術能手。7月7日9時,祥捷紙業(yè)老板打電話問金英,杭州公交縱火嫌犯是否是包來旭。
目前在院治療,警方已對其監(jiān)視居住。
新京報記者了解到,直至案發(fā),包來旭共在義烏3家紙業(yè)公司上班,并成為了當地紙業(yè)圈子公認的叉車技術能手。7月7日9時,祥捷紙業(yè)老板打電話問金英,杭州公交縱火嫌犯是否是包來旭。
據杭州公安局微博“平安杭州”消息,杭州公交車縱火案犯罪嫌疑人包來旭曾流露效仿制造惡性事件揚名的念頭。在浙江暫住期間,犯罪嫌疑人包來旭換過多個打工單位,長年孤身在外,有厭世情緒,向他人流露過要效仿制造惡性事件揚名的念頭。
記者從杭州市公安局獲悉,經公安機關日夜奮戰(zhàn)、縝密偵查,7月5日發(fā)生在杭州的7路公交車放火嫌疑人身份已被確定,警方宣布該案告破。7月5日17時許,杭州市東坡路與慶春路交叉口,一輛7路公交車突然起火燃燒,造成車上多名乘客燒傷。
7月5日發(fā)生在杭州的7路公交車放火嫌疑人身份已被確定。
記者從杭州市公安局獲悉,經公安機關日夜奮戰(zhàn)、縝密偵查,7月5日發(fā)生在杭州的7路公交車放火嫌疑人身份已被確定,警方宣布該案告破。7月5日17時許,杭州市東坡路與慶春路交叉口,一輛7路公交車突然起火燃燒,造成車上多名乘客燒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