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引起社會廣泛關注的“馬公勝父子蹊蹺失蹤案”,后被警方偵查系鄰居焦某殺害。
民事部分,焦某起訴馬公勝欠他160萬元,并出具了一張借條,要求馬公勝的父母及其妻子償還債務。
這起案件昨在惠濟區(qū)法院開庭。原告焦某因犯故意殺人罪被羈押未能到庭,由代理人出庭。
焦某稱馬公勝欠他160萬元
經警方調查,2012年7月7日12點多,焦某以向馬公勝索要借款為由,將馬公勝叫入家中。雙方發(fā)生矛盾,焦某抄起健身用的啞鈴砸向馬公勝的頭部,致后者死亡。焦某為掩蓋自己的罪行,又把馬公勝之子豪豪(化名)騙至家中,將其捂死。
2013年1月28日,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判決焦某犯故意殺人罪,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焦某不滿判決,提起上訴。2013年10月,法院二審駁回焦某上訴,維持原判。
焦某向辦案機關供述,2002年至2012年10年間向馬公勝借錢,利息加本金總計160萬元。
法庭上,焦某代理律師出具了借條,借條內容和借款人簽名為焦某所寫,整張借條簽名處有“馬公勝”3字。借條沒有落款日期。借條上還留有一個電話號碼,是馬公勝11歲兒子豪豪的(也有媒體報道是馬公勝父親的電話號,但錯了一位數)。
被告方:
這張借條是假的
“這是一張徹頭徹尾的虛假借條?!北桓媛蓭熇顒倮Q,訴狀中焦某稱,馬公勝借款是“160萬元”,而焦某向辦案機關供述“160萬元”是利息加本金,陳述的借款構成概念前后不一。
李勝利還說,兩人借貸關系發(fā)生了10年,雙方妻子都不知情,且焦某還不清楚馬公勝的手機號碼,“秘密聯系,不合常理”。
李勝利稱,這張借條是焦某寫好的,脅迫馬公勝簽的名字,違背了真實意思簽下的名字,是一張徹頭徹尾的假借條。
此案當庭未宣判。
(記者 冉小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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