團(tuán)伙主犯分錢 女孩分文未得
據(jù)警方介紹,除了在南昌詐騙得手30萬元,今年2月26日這伙人還在撫州崇仁縣成功敲詐被害人馮某1.2萬元。3月7日,他們?cè)诰沤衅髨D敲詐時(shí),因?qū)Ψ轿撮_門而敲詐未遂。
經(jīng)過初步審訊,犯罪嫌疑人吳某、賀某等人交代詐騙得到的錢,他們幾名主犯一人分到了7.5萬元,而其他參與詐騙的女孩還沒來得及分到錢。
目前,吳某、賀某、洪某、刁某已被刑事拘留,其他犯罪成員尚在追捕中;團(tuán)伙中三名未成年少女或因未到法定年齡或因尚未參與犯罪已被遣返回家,此案仍在進(jìn)一步審理當(dāng)中。(袁志凱記者 張寧江 文 首席記者 萬勍 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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