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友
即便報刊進店
路邊報亭也不可替代
昨日,《河南商報》A15版刊發(fā)《“以厚重文化自稱的鄭州,做了一件最沒文化的事”》一文,關注報亭拆除事件。記者走訪發(fā)現,由于商店出售的報刊種類與報亭相比太少,不少市民很難買到想要的報刊。
報道引發(fā)社會的強烈關注,不少網友留言說,報刊確實應該進店進社區(qū),但和路邊報亭并不沖突,即便是商店賣報紙,街邊報亭的作用依舊不可替代。
而網友們“手下留情”的呼聲,并沒有影響到政府部門的決策。按照鄭州市多個辦事處的通知,昨天是報亭主“自行拆除”的最后期限,若過了這一天還不拆,將拿不到獎償款。
@閑情風雨:進超市要十多分鐘,拿到報紙要在交款臺排隊半個小時,買張報紙一元錢,浪費我一個小時。
@初升的太陽WXW:這樣路人買報紙就麻煩了,耽誤時間,影響人們讀書看報的積極性。報亭還可以為陌生人提供幫助,可是進入超市后……不敢想。
@小巫仙-TT:取消的不是報亭,而是一種文化。
市民
報亭前腳拆,后腳就有車占道
但很多市民發(fā)現,報亭剛拆,原地就被車占了。
昨日,在紫荊山路東里路口,記者發(fā)現,報亭是4月25日拆的,昨天原地就停了輛車,而家住建設路的張先生也發(fā)現,門口原來報亭的位置被車占了。
此外,在紅專路、黃河路上,都有類似情況,報亭騰出來的位置都有車停放。
“拆了報亭,能多停一輛車?”看到這種情況,張先生很不滿,他認為,如果不把后續(xù)的措施處理好,路邊停車的就更多了,政府“還路于民”的初衷也會打折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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