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03月30日07:09 來源:新快報
《廣州市非機動車和摩托車管理條例(草案)》提交市 人大常委會一審,提出以“五禁”嚴管
備受關注的《廣州市非機動車和摩托車管理條例(草案)》(以下簡稱“草案”)昨日提交廣州市人大常委會第50次會議審議。草案明確,廣州擬對電動車等非機動車、摩托車實施“五禁”(禁售、禁油、禁行、禁停及禁營運),其中對于電動車,首次明確規(guī)定全市范圍內禁止銷售,無論其是否符合國家標準,違者按每售一輛處以2000元或者最高5萬元的罰款。
不過對郵政、快遞行業(yè)則“留有余地”,規(guī)定可使用符合快遞專用電動三輪車國家標準的電動三輪車在規(guī)定區(qū)域內從事社區(qū)配送服務。據(jù)了解,本次只是第一次審議,接下來還有二審,不排除會有修改。
舉措 1 禁售
全市范圍內禁止銷售電動車
廣州市法制辦主任邢翔介紹,草案主要亮點是針對摩托車和非機動車(主要指殘疾人輪椅車、電動自行車、人力三輪車)創(chuàng)設了“禁售”、“禁油”、“禁行”、“禁停”及“禁營運”等管理制度。新快報記者了解到,“禁油”等此前在市政府相關文件中均有提及,但“禁售”則是廣州首次提出。
據(jù)廣州市政府提交的草案,廣州擬在全市行政區(qū)域內禁止銷售電動自行車,在本市禁止摩托車通行范圍內禁止銷售摩托車。在越秀區(qū)、海珠區(qū)、荔灣區(qū)、天河區(qū)、白云區(qū)、黃埔區(qū)范圍內禁止銷售人力三輪車。殘疾人機動輪椅車由市殘聯(lián)統(tǒng)一發(fā)售,其他任何單位和個人禁止銷售。據(jù)了解,目前各地對電動車管理普遍的做法是,禁止超標(重量超過40公斤,時速超過20公里)的電動車上路,但對在國家標準范圍之內的則未禁止上路和銷售。
草案還為電動車等非機動車和摩托車銷售者設定了“告知義務”,即應當在銷售場所顯著位置張貼本市有關摩托車、電動自行車、人力三輪車等禁止上道路行駛、銷售的告示,并向購買者告知本市有關摩托車、電動自行車、人力三輪車等車輛禁止通行、銷售的規(guī)定。銷售者未履行告知義務,導致購買者購買的車輛無法上道路行駛的,購買者可以依法要求退貨。
違反前述規(guī)定,在本市禁售區(qū)域內銷售電動自行車和摩托車,違規(guī)銷售殘疾人機動輪椅車的,由工商管理部門責令改正,并處違法銷售車輛每輛2000元罰款;無法查清銷售數(shù)量的,處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罰款。非機動車和摩托車的銷售者未在銷售場所顯著位置張貼政府部門有關告示的,由工商部門處3000元以下罰款。拒不退貨的,由工商部門按照《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相關規(guī)定處理。
舉措2 禁油
給外地牌摩托車加油最高罰3萬元
草案的文字說明稱,目前廣州市區(qū)道路上出現(xiàn)的非機動車和摩托車,70%以上均為外市籍、無牌無證的非法車輛。對此,草案規(guī)定,本市行政區(qū)域內的加油站禁止向未懸掛號牌或者懸掛外地號牌的摩托車、殘疾人機動輪椅車以及禁止上路的其他車輛供油。本市摩托車限行范圍內的加油站禁止向摩托車、加裝燃油動力裝置的人力車及燃油助力自行車等車輛供油(軍、警用摩托車除外)。
違反規(guī)定的,由工業(yè)和信息化行政管理部門處以警告;情節(jié)嚴重的,責令停業(yè)整頓,并處以1萬元以上3萬元以下罰款。
舉措 3
禁行
按規(guī)定小區(qū)內也不允許電動車通行
草案規(guī)定,廣州市行政區(qū)域內禁止下列車輛上道路行駛: 電動自行車和其他安裝有動力裝置的非機動車(不含本市號牌的殘疾人機動輪椅車); 未在本市登記的殘疾人機動輪椅車、摩托車; 拼裝、加裝、改裝的非機動車和摩托車; 畜力車; 本市禁止上道路行駛的其他非機動車。同時,除專業(yè)批發(fā)市場范圍內運貨需要以及市政、環(huán)衛(wèi)等單位作業(yè)需要外,禁止在越秀區(qū)、海珠區(qū)、荔灣區(qū)、天河區(qū)、白云區(qū)、黃埔區(qū)范圍內行駛人力三輪車。
目前在番禺等地大型小區(qū),不少居民購買電動車用于買菜及接送小孩等,此種情況是否也屬于禁行范疇?廣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隊副支隊長周遠帆說,按照道路交通法對道路解釋,用于公共車輛通行的也算道路,比如小區(qū)內有公交車經過,按照條例草案今后就不允許電動車通行。
根據(jù)禁行規(guī)定處罰條款,禁止上道路行駛的車輛上道路行駛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扣留車輛,并對非機動車駕駛人處以50元罰款,對機動車駕駛人處以200元罰款。
從7月11日聯(lián)合執(zhí)法至今,共處罰渣土車各類違法違規(guī)行為756起,其中,處罰闖禁行交通違法行為89起,處罰闖紅燈交通違法行為36起,處罰逆行交通違法行為7起,駕駛證降級1人,拘留1人,扣留車輛261臺,處理152臺,在扣109臺。
超載運輸、闖禁行、逆行、超速、遺撒和飄散載運物、涉牌涉證、報廢車上路等7類違法行為將被從嚴處罰。會議還要求交警部門充分發(fā)揮主力軍作用,用足用好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guī),從嚴查處渣土車違法行為。
記者今日從河南省公安廳高速公路公安局官方微博獲悉,受大霧影響,河南目前多條高速路段管制禁行,全省高速公路禁止7座(含7座)以上客車上站。
因降雪能見度低,鄭州西南繞城高速科學大道至軒轅故里,鄭堯高速侯寨-新鄭西,三淅高速靈寶東至朱陽關,二廣高速伊川東至劉店,洛欒高速、鄭盧高速全線實行管制。因山西境內下大雪,二廣高速濟源北至豫晉省界站,南林高速紅旗渠站至豫晉省界站管制禁行。
一些大貨車違法闖入市區(qū)禁行區(qū)域,在城市道路呼嘯而過,極易造成交通事故,同時帶來揚塵污染。電子卡口將全天候對大貨車闖禁行進行抓拍,監(jiān)控范圍也擴展至附近非機動車道,交警提醒貨車司機莫再抱僥幸心理。
據(jù)省高速交警總隊通告,按照有關規(guī)定和要求,從2016年7月15日0時起,禁止黃標車在河南省行政區(qū)域內所有高速公路范圍內通行。
客貨運車輛違法上高架橋行駛等違法行為增多,交警提前做好準備。
為確保2015年中國人民抗日戰(zhàn)爭暨世界反法西斯戰(zhàn)爭勝利70周年紀念活動期間鄭州市的空氣質量,鄭州交警采取多項措施加大對黃標車、渣土車等車輛的查處力度。
昨日,市政工程管理處傳來消息,大石橋立交橋大修加固工程補充設計調整方案,將于8月26日晚開始實施,屆時,大石橋一層的銘功路北段將進行加固大修,暫定完工日期為2016年1月21日,工程共耗時約5個月。
昨日,市政工程管理處傳來消息,大石橋立交橋大修加固工程補充設計調整方案,將于8月26日晚開始實施,屆時,大石橋一層的銘功路北段將進行加固大修,暫定完工日期為2016年1月21日,工程共耗時約5個月。
大石橋立交橋大修加固工程補充設計調整方案,將于8月26日晚開始實施。
” 居民弓先生來電稱,伊河路至隴海路段的工人路,擺攤設點和違法停車問題嚴重,6點40分出門,門外已走不動,路兩邊停滿小貨車和私家車。豐產路街道辦事處執(zhí)法中隊已采取措施,定人定崗加強巡管力度,避免擁堵情況持續(xù)出現(xiàn)。
15日,鄭州三環(huán)快速路沿線11個電子警察正式上崗。記者另從鄭州市交巡警三大隊獲悉,14日晚11時,三大隊民警在京廣路與南三環(huán)立交橋面,查處闖禁行車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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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日,鄭州三環(huán)快速路沿線11個電子警察正式上崗。記者另從鄭州市交巡警三大隊獲悉,14日晚11時,三大隊民警在京廣路與南三環(huán)立交橋面,查處闖禁行車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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