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給兒子操辦婚禮,新洲倉埠街的周先生花了14萬多元,誰料女方始終不肯領證并回了娘家,婚事就此作罷。盡管在司法部門的調解下,女方答應退還4萬元彩禮,但直到昨天,周先生仍未收到分文。
周先生的兒子今年28歲,在東西湖一家服裝廠打工。2015年春節(jié)后,周先生托本村媒人牽線,認識了新洲區(qū)李集街27歲的女孩劉某。去年3月8日,兩人在倉埠舉辦了婚禮?!拔医o了女方彩禮差不多9萬元,另外置辦東西及辦酒花了5萬多元,一共14萬多元。”周先生說,兒子的婚禮辦得還算風光。
但有一件事一直讓周先生放心不下?!跋惹埃瑒⒛痴f辦酒后再去領結婚證,結果辦完酒還是不去?!敝芟壬f,為了這個事情,雙方發(fā)生了爭執(zhí),劉某在辦完酒后的第五天就獨自跑到北京旅游去了。
從北京旅游回來之后,劉某回了娘家?!斑@明顯是騙婚嘛!”周先生一怒之下,找到了女方家,并向女方家所在的村委會及新洲區(qū)李集街司法所反映了情況。
在司法所及村委會的介入下,劉某及其父親答應,分別于2015年12月31日及2016年12月31日各退還2萬元彩禮,并當場退還了“三金”首飾。
不過,到了規(guī)定的日子(2015年12月31日),劉某不僅沒有還錢,還換掉了聯系方式。其父親雖然在家,但明確表示錢在女兒身上,找他沒用。
新洲區(qū)李集街司法所負責此事的工作人員透露,劉某目前確實去向不明,其父親說沒錢?!澳壳昂茈y定性是不是騙婚,這需要公安機關來認定?!惫ぷ魅藛T說。
昨天,周先生告訴武漢晚報記者,他打算今天到法院起訴劉某。由于劉某父親是這個調解協議的擔保人,司法所建議將其一并起訴。(記者劉海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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