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解讀
赴臺個人游需“兩證”
要參與赴臺個人游的游客,需要持戶籍證明,向戶口所在地的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部門,申請辦理《大陸居民往來臺灣通行證》以及個人旅游簽注,之后委托本城市指定旅行社,向臺灣相關機構申請“入臺證”。
財產證明“三選一”
旅行社方面要求游客提交的財產證明可以有三種形式,滿足其一即可。第一種是房產證;第二種是20萬元新臺幣(約4.5萬元人民幣)以上的存款證明;第三種是55萬元新臺幣(約12.3萬元人民幣)以上的年薪證明。
在臺停留不得超15天
大陸居民赴臺個人旅游,在臺灣的停留時間不得超過15天。如果遇到自然災害、重大疾病等不可抗因素必須延期的,應及時報告臺旅會,并于事后自行返回。
報名所需資料(辦理臺灣簽發(fā)的“旅游觀光入臺證”):
1)身份證正、反面復印件和戶口本;戶主頁、本人頁、本人變更頁復印件
2)白色背景二寸彩色照片3張
3)填寫“大陸地區(qū)人民來臺觀光申請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