途中發(fā)生車禍,一家失去妻子,一家兩人重傷,并為巨額醫(yī)藥費扯破臉皮上法院
如果不是那次自駕游,兩個家庭不會是今天的境況:一家失去妻子,另一家夫婦倆均靠拐杖走路。昨天,59歲的賀遠走進沙區(qū)法院拿到判決書,他要賠償好朋友史女士夫婦36萬元的損失。
兩家人相約自駕游
今年2月,春節(jié)將近,賀遠夫婦商量搞自駕游。賀遠本想叫上一個朋友一同出行,但妻子陽燦不同意,說她早已答應史靈夫婦一起出游。最后賀遠讓步,同意了妻子的方案?!?/p>
賀遠有30多年駕齡,是熟練的司機。退休后,他在外打工。為這次自駕游,他找老板借來一輛轎車。由史靈夫婦提供300元汽油費。
高速路上突發(fā)車禍
2月9日除夕,兩家人裝好行李,一大早從雙碑出發(fā)。中午12點過,他們行駛在貴州貴都高速公路上。
突然,不知什么原因,賀遠突然感覺頭暈,眼前一陣發(fā)黑,連剎車都來不及踩,車子就直接撞上欄桿,全車人受傷。
陽燦坐后排中間,因沒系安全帶,人直接從前方擋風玻璃處飛出車外,被翻滾的車子壓住腿,生命垂危。
傷者將好友告上法院
一車人不同程度受傷,被120送到當?shù)蒯t(yī)院搶救。賀遠肋骨骨折,女兒賀曉盆骨骨折。史靈特重型顱腦損傷、失血性休克,全身多處骨折,史靈的丈夫唐洪傷勢比妻子稍微輕,失血性休克,膀胱破裂、多處骨折。陽燦在事發(fā)當天下午5點搶救無效去世。
大半年來,兩家人一直在商討如何賠償。
9月,賀家收到沙區(qū)法院的傳票,唐洪、史靈分別作原告,起訴賀遠,索賠總數(shù)差點讓老賀站不穩(wěn):80萬。
兩個家庭各自的酸楚
在事故發(fā)生后,賀家賠償了20多萬后,再也拿不出錢來。而出事汽車,每個座位一萬元的保險,對于這場大事故來說,也是杯水車薪。
采訪中,唐洪在電話中表示,他和妻子都不愿多提起那件事,“我知道他們的狀況,但我們也很老火,經(jīng)濟負擔很大?!?/p>
前天中午,我們來到賀遠的家,賀遠的女兒賀曉說,母親去世以來,她自學了不少家常菜。前幾天,爸爸嘗幾口后,夸贊有幾分媽媽的味道。(當事人均為化名)逄
法院判決>
拼車出游雙方均應承擔責任
在此案庭審中,法官審理認為,史靈夫婦無償乘坐賀遠駕駛的車,屬于法律意義上的“好意同乘”。司機賀遠沒有以營利為目的,并未收取客運票價,因此同樣屬于無償搭乘。
雙方相邀出游,是為了共同的利益,共享利益的同時應當共擔風險,賀遠駕駛操作不當,固然有錯,唐洪夫婦無償搭車,應該預見到,司機只有賀遠一人,長途開車可能有風險,依然自愿選擇搭車,搭車一方也有過錯。
在本次事故中,賀遠承擔60%責任,史靈夫婦自己承擔40%責任。兩人合理總損失確定為60余萬元,賀遠應賠償36萬余元。
律師說法>
重慶君融律師事務所律師殷炬:目前尚無專門法律法規(guī)對拼車行為進行規(guī)范,因此一旦發(fā)生交通事故,仍適用侵權責任法與交通安全法的一般規(guī)定,由在事故中具有過錯者承擔賠償責任。
為避免糾紛,建議參與拼車雙方簽訂書面協(xié)議,以明確約定各自的權利義務關系,一旦發(fā)生交通事故,雙方的約定可作為事后追償?shù)囊罁?j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