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污效果有限
國家發(fā)改委國家氣候變化戰(zhàn)略研究與國際合作中心副主任鄒驥在接受時代周報采訪時認為,關于排污費,需厘清兩個基本問題。第一,收取這個費用能在多大程度上改變駕駛員及汽車擁有者開車的行為;第二,收費是否將有助于污染問題的解決。
“我們對電廠征稅是希望這些企業(yè)能夠購置污染治理設施,更新、改造生產裝置,但我們對北京500萬的汽車擁有者收費,是希望他們改造汽車技術還是全體放棄使用汽車?這可能嗎?”鄒驥說。
在鄒驥看來,汽車駕駛員這一群體的收入差距很大,承受能力也有明顯區(qū)別。如果只是設置一個費率,必然會有一大批人愿意承受,而且承受得起。
“而假如征收的力度很大,那么,試問目前的公共交通能否完全替代私家車,滿足人們舒適地出行的需求?如果不行,這一措施就意味著將犧牲一部分人交通的利益,比如駕車出行的便利、舒適及其中的樂趣,讓出行者重回擁擠的公交生活。從社會福利的角度來講,這不是一個好辦法?!编u驥說。
其實,這其中還有另一個關注點—公務用車。“各個機關單位的用車,即使排污費征收力度再大,他們依然會照用不誤,而且付出的稅還是納稅人的錢?!眲⒁惚笳f。
對于治污問題,鄒驥認為,必須避免巧立名目的情形?!坝绕涫且恍┑胤秸捎谀壳巴恋爻鲎尳鸬氖杖氪蠓陆?,或許希望借助汽車排污費的名目加征稅收,至于資金的具體使用,其實與治理汽車污染并無太大關系?!?/p>
“我們要充分考慮社會信任和政治代價,有時候,納稅人對納稅主體的信任要比征得的錢重要得多?!编u驥說。
事實上目前對于排污費征收的輿論反彈很大程度上正是來自對該政策撈金意圖的揣測,以及對其治污效果的懷疑。
“我們收取排污費,不是為了收取一種費用,而是為了解決污染的問題。至于如何解決,這涉及公共政策的改變,需要更多的探討。在這之余,其他一些措施也應該平行地加以研究。”馬軍說。
馬軍認為,這些亟待改進的方面包括,一、改善油品,提高汽油和柴油的質量;二、對驗車環(huán)節(jié)嚴格把關,杜絕重度污染車交錢后繼續(xù)上路的情形;三、進一步完善公共交通系統(tǒng);四、調整、改進城市規(guī)劃,告別“攤大餅”式的建設發(fā)展模式。
“從治污效果的角度出發(fā),倒不如采取一些強制性的措施,比如出臺新的燃油經濟性標準;加速淘汰重度污染車;提高汽車上市的門檻;對企業(yè)施加壓力和動力,讓他們去研制更加清潔的車型;同時,改善公交的舒適狀況、方便程度,擴大服務范圍。比起征稅收費,我更贊成通過市場標準、準入門檻等手段解決這個問題。”鄒驥說。(記者 韓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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